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2018年10月15日
书面材料: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申报机构:
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等报市经信委
张永泉 54669777-7873
吴寄志 54669777-7878
马怡靖 23117641
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60801111-2
具体内容参见: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强基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技〔2018〕599号
http://www.sheitc.gov.cn/jsjb/679237.htm
基本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担本专项建设的能力。
(二)所申报的工业强基项目内容须符合《2018年上海市工业强基专项(第二批)重点方向》的要求。
(三)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