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18〕91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该通知要求,通过线上系统(网址:www.miit-ipr.com)进行填报。企业应在网上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情况,完成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请于12月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版发送至jingyanxian@sheitc.org。
联系人:景琰忺,电话:18121388208 朱镕, 电话:23112746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011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