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了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及鼓励研发政策,做好我区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请申报企业及时通过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
2.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3.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配套政策
取得当年入库登记编码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报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时,可享受的基础补助额由其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5%提高至2.5%。
三、注意事项
1.企业信息填写说明:
所属区域:直辖市-天津市-滨海新区
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否
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否
是否属于新区内企业:是 (选滨海新区)
是否属于其他园区:是(选天津港保税区)
2.天津市2019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征集工作正在开展,如拟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身份享受2.5%的研发投入补助比例,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评价并取得2019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
咨询电话:84906361 24896121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3、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
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