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日期:
1.重大项目
网上申报:2018年9月18日
书面材料:2018年9月25日
2.基金会一般项目
网上申报:2018年9月25日
书面材料:2018年9月28日
3.各专项基金项目
网上申报:2018年9月21日
书面材料2018年9月26日
申报机构:
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4022230、64450154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62818587、
62815037-296/304/312/313/315/316/550/553
上海图书出版专项基金
64311104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
63868686-2105
上海戏曲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
64376722
具体内容参见:
《2018年度第二期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及各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http://www.shcdf.org/eastday/whjjh/node570211/node570232/u1ai11769120.html
申报主体资质:
(1)凡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上海籍户口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定向为上海创作的外省市公民或外籍人士,并符合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和各艺术门类相关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均可申报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和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
(2)凡上海注册的出版单位,均可申报上海图书出版专项基金;大剧院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和戏曲艺术中心艺术发展基金只接受中心及所属院团和剧场的项目资助申报。
(3)项目申报必须由项目实施方自行向基金会履行申报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委托或代理申报。
更多申报信息请关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