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创新创业促进松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沪松府办〔2015〕121号)、《<关于推动创新创业促进松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沪松府办〔2015〕123号)、《松江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松府办〔2018〕88号)的部署和要求,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推动松江制造业企业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能级和制造能力,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被采购企业必须为我区注册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5、采购设备必须用于我区注册企业的生产制造、扩大产能;
6、单台(套)设备或单笔设施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含);
7、采购的设备备案、环评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备案网址:http://tzxm.shdrc.gov.cn)
二、支持标准
对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经认定,给予企业采购费用的15%,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补贴企业上年度在松江的纳税总额。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将当场予以退回)。
1、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
4、企业新增设备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5、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及供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承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镇、投资促进中心(分中心)或开发区。
(二)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区经委进行受理审核。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0月8日;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2018年10月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产业投资科
联 系 人:赵丽洁,联系电话:37737285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0室。
附件:
1、 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
企业生产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
2、 松江区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
专项资金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